草榴社區
» 您尚未
登錄
註冊
|
搜索
|
社區服務
|
银行
|
邀请注册
|
幫助
社區服務
.:.
草榴社區
»
技術討論區
»
民国时期文人大师那么多,梁实秋就没上当
回帖
發布主題
本頁主題:
民国时期文人大师那么多,梁实秋就没上当
字體大小
寬屏顯示
只看樓主
最新點評
熱門評論
時間順序
表氻G帝
級別:
聖騎士 ( 11 )
發帖:
620
威望:
727 點
金錢:
61100 USD
貢獻:
0 點
註冊:
2020-08-20
資料
短信
推薦
編輯
民国时期文人大师那么多,梁实秋就没上当
【按】梁实秋生于1903年1月出生在北京,是中国现当代非常著名的散文家、文学批评家,是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翻译家。他一生给文坛留下了诸多硕果。他与发妻程季淑之间的深厚感情,在他的文学作品中描写得淋漓尽致,字字深情,句句是爱。更难得的是,梁实秋先生思想清明, 对共产党明察秋毫,洞若观火。几十年过去之后,再看此文,真是佩服之至!本文选载他对共产党的一些看法。
第一点:我最不满于共产党的是它对于民族精神的蔑视。
共产党的理论,重视阶级而不重视民族。他们的革命的策略是世界上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推翻资产阶级。中国共产党不是中国国内的一个单纯革命党,它是听命于第三国际的,它是世界革命的一环,它是为阶级斗争。
第二点:我不满于共产党的是它的对于私有资产的仇视。
我自己不是资本家,我也不依靠资本家维持生活,并且对于一般资本家大地主之剥削民众,我也深恶痛绝,但是对于私有资产这个制度,我仍是拥护的。我至今还以为私有资产制度不应废止;而资产之应加以限制,贫民之应加以救济,我是完全同意的。我们要的是公平,不是平均。共产党所采取的是报复手段,要造成恐惧,这是我所不能赞成的。
第三点:我不满于共产党的是他们的反民主手段。
在政治方面,他们是要一党专政的;在思想方面,他们也是要排斥异己,定于一尊。此种不容忍的态度,与民主的理想背道而驰。
所以,我站在民主的立场,便觉得法西斯之专政,共产党之专政,国民党之专政,都同样的不是妥当的办法。议会制度,也许是不能成为最有效率的政治制度,但民主的精神,即服从多数意见,尊重少数人之权利,最大量之个人自由,公开讨论的风气等,是任何国家所不可少的。只有民主的国家里,才有个人自由之可言。民主精神是人类几千年来付了很大代价才获得的一点智慧,凡反民主的姿势,都是开倒车。
几十年前,梁实秋清醒睿智地看清了中共的真面目。
共产党把文学当作“武器”
政治上最不公道的是一党专政。作为一党的党义,XX党自有在其党内宣传并要求党员信奉的自由,但不能强迫党外的每个人接受。加入共产党,不犯罪;信仰共产主义,不犯罪;组织共产党团体,宣传共产主义,亦不犯罪,因其未作武力扰乱故也。共产党人或信仰共产主义者若以暴力扰乱程序攘夺政权,则是犯罪,当明正典刑。
批评政治的报纸杂志随时有被禁止取缔的危险,人民随时有被党部行政机关及军队逮捕的危险,……人民随时有被非法征税的危险,在中国真有自由的,只有做主席的,做委员的,他们有征税的自由,发公债的自由,拘捕人民的自由,包办言论的自由,随时打仗的自由,自由真是充分极了!可是中国人民有什么自由呢?
思想是独立的;随着潮流摇旗呐喊,那不是有思想的人,那是盲从的愚人。有思想只对自己的理智负责,换言之,就是只对真理负责;所以武力可以杀害,刑法可以惩罚,金钱可以诱惑,但是却不能掠夺一个人的思想。别种自由可以被恶势力所剥夺净尽,惟有思想自由是永远光芒万丈的。一个暴君可以用武力和金钱使得有思想的人不能发表他的思想,封书铺,封报馆,检查信件,甚而至于加以“反动”的罪名,枪毙,杀头,夷九族!但是他的思想本身是无法可以扑灭,并且愈遭阻碍将来流传的愈快愈远。
俄国的压迫思想比起无论哪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都严酷,布尔什维克强迫著名诗人亚历山大勃洛克“从马克思的观察点”来教美学,美学上的节奏学说如何能与马克思主义发生关系,他实在没有法子办,但是为了免于饿死,他也只好尽力地去发现那种莫须有的关系。我们反对思想统一!我们要求思想自由!我们主张自由教育!
把文学当作“武器”!这意思很明白,就是说把文学当做宣传品,当做一种阶级斗争的工具。我们不反对任何人利用文学来达到另外的目的,这与文学本身无害的,但是我们不能承认宣传式的文字便是文学。
“文艺”而可以有“政策”,这本身就是一个辞上的矛盾。俄国共产党颁布的文艺政策,里面并没有什么理论的根据,只是几种卑下的心理之显明的表现而已:一种是暴虐,以政治的手段来剥削作者的思想自由;一种是愚蠢,以政治的手段来求文艺的清一色。无论谈到什么,总忘不了“阶级”,总忘不了马克思。
马克思主义在政治经济方面,其优劣所在,自然还值得讨论,可是共产党人把这理论的公式硬加在文艺的领域上,如何能不牵强?我想有一天他们还要创造马克思主义的数学,马克思主义的物理化学罢?
赞(105)
DMCA / ABUSE REPORT
|
TOP
Posted:
05-11 16:08
發表評論
.:.
草榴社區
»
技術討論區
電腦版
手機版
客戶端
DMCA
用時 0.01(s) x3,
12-27 18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