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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只因色得出类拔萃,这个老色批被强认作《肉蒲团》的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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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开始今天的满嘴跑火车之前,先跟大家坦白个事。

偶有人问我:“你那么色,《少妇白洁》和什么岂是池中物是你写的吧?”

这个真没有!

就算是文如其人的逻辑成立,我既没那么色,也没那片才,更没有那个创作动力。

不过倒是有人根据这个逻辑推断《肉蒲团》的作者是明清之际的李渔。

《肉蒲团》又名《觉后禅》,作者隐去真实姓名,署“情痴反正道人编次,情死还魂社友批评”,别题“情隐先生编次”。

最早说李渔是《肉蒲团》作者的是清朝康熙年间的刘廷现,虽然有重大参考价值,但毕竟只有他一个人这么说,孤例毕竟难以服众。

为了证明《肉蒲团》的作者就是李渔,后人做了很多的研究工作,其中的一个逻辑就是前述的文如其人。

在确定《肉蒲团》成书大概年代的前提下,在那个历史阶段只有李渔这个“淫”才有心情有能力,更难得是有创作的动力。

鲁迅先生在谈及“明之人情小说”时也说:“惟《肉蒲团》意想颇似李渔”。

什么叫“意想颇似李渔”呢?

就是说从作品的文笔构思来看,非常像是李渔才能干出的事,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怀疑是他。

就像《红楼梦》里的贾宝玉某日丢了通灵宝玉,大家首先怀疑的就是贾环所为。

因此国内研究者有的侧重于运用类比的方法,肯定《肉蒲团》为李渔所作,他们认为《肉蒲团》与李渔的其他小说一样,采用“天理昭彰”式布局,塑造自私型人物形象,强调“结构第一”式笔法,喜欢随意插入式的议论,在立意构思、写作特点、语言风格等方面均有一致之处。

类似的比较固然表明李渔有作《肉蒲团》的可能性,但由于论者归纳的某些小说特征并非李渔所独有,所以结论仍在疑似之间,难以令人信服。

那么什么特点才是李渔所独有或罕见的呢?

那就是性观念与性道德以及与此有关的养生观念与人生哲学。

晚明到清初性开放的文人不少,但能达到李渔这个境界的凤毛麟角。

李渔之色,色得可爱理性、色得通透自我。


 

一、享乐主义。

《肉蒲团》开端有一篇作者的议论,主题是男女之大欲———性欲。

作者高举享乐主义大旗,为男女之欲正名:

“世间真乐地,算来算去,还数房中。不比荣华境,欢始愁终。得趣朝朝,燕酣眠处,怕响晨钟。睁眼看,乾坤覆载,一幅大春宫。”

这首词名曰《满庭芳》,与李渔在《闲情偶寄·颐养部》开首宣称“行乐之地,首数房中”相同,都是享乐主义的宣言。

在为这个宣言论证的思路中,二者也惊人的相似。

《肉蒲团》说:“黑发难留,朱颜易变,人生不比青松”。

在作者看来,人生很苦,没有一丝受用处,还亏太古圣人制一件交媾之物,让人息息劳苦,解解愁烦,不至十分憔悴。

《闲情偶寄》则说:“知我不能无死,而日以死亡相告,是恐我也。恐我者,欲使及时为乐。”“兹论养生之法,而以行乐先之;劝人行乐,而以死亡怵之,即祖是意。”

二者阐述了同样的观点:房室之乐是人之至乐,享乐是天赋的权利,生命短促,人要及时行乐。

由生命意识而带来的享乐追求,历来不乏风流人物。

然而把享乐聚焦于房中之乐,确实是李渔享乐哲学的鲜明特征。

事实上,在享乐的诸种途径中,房中之乐是李渔一生的兴趣追求所在。

二、女色于人无损。

这是所有提倡性欲享乐的人都必须要回答的难题,但是《肉蒲团》的作者以现实为依据,举出两种情形,来证明女色与人无损,看起来很有诡辩的意思。他说:

“据达者看来,人生在世若没有这件东西,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,寿还略少几岁。……京师之内,只有挂长寿匾额的平人,没有起百岁牌坊的内相(太监)。”(《肉蒲团·第一回》)

李渔认为,女色于人无害,“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,常见可欲,亦能使心不乱。”“使终日不见可欲而遇之一旦,其心之乱也,十倍于常见可欲之人。不如日在可欲之中,与若辈习处,则是‘司空见惯浑闲事’矣,心之不乱,不大异于不见可欲而忽见可欲之人哉?”(《闲情偶寄·家庭行乐之法》)

李渔这话的意思是说如果把性看得很神秘,并且严加禁锢,这种祸害比纵欲还要严重十倍,不如把它当成喝水吃饭一样的“浑闲事”,也就自然而然“司空见惯”了。

不得不说这种观点与现代的一些性教育观念很接近了。

李渔还说:“若使杜情而绝欲,是天地皆春而我独秋,焉用此不情之物,而作人中灾异乎?”(《闲情偶寄·春季行乐之法》)

禁欲绝不可为,那是“人中灾异”。

我们从李渔作品的篇名就可以看得出来,比如“家庭行乐之法”、“春季行乐之法”,这简直就是一套性生活指南,核心观点当然就是女色于人无损。


 

三、房事要适度。

《金瓶梅》开篇便说:“二八佳人体似酥,腰间仗剑斩愚夫。虽然不见人头落,暗里教君骨髓枯。”

这明显与李渔的女色于人无损观点相悖,这也是李渔必须要解决的理论问题。

《肉蒲团》第一回说:

“女色的利害与此一般。长服则有阴阳交济之功,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敝。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乐,当饭则有伤筋耗血之忧。世上之人若晓得把女色当药,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,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。”

《闲情偶寄·颐养部》有“节色欲第四”专讲节欲六种情形。

在“行乐第一”中,李渔也讲到节欲:“思患预防,当在三春行乐之时,不得纵欲过度,而先埋伏病根。”(《颐养部·春季行乐之法》)“为欢即欲,视其精力短长,总留一线之余地。”(《颐养部·夏季行乐之法》)

四、交媾正经事。

《肉蒲团》第三回,未央生和玉香新婚,玉香虽然性感美丽,但却羞羞怯怯性,对性缺乏理性科学的认知,于是未央生用些“淘养的工夫”,买春宫画给她看,玉香恼了,要丫环烧掉,未央生说:

“只因是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件正经事,……不然阴阳交感之理渐渐沦没,将来必至夫弃其妻妻背其夫,生生之道尽绝,直弄到人无噍类而后止。”

这和李渔的观点是一致的。

李渔说:“‘食色,性也。’‘不知子都之姣者,无目者也。’古之大贤择言而发,其所以不拂人情,而数为是论者,以性所原有,不能强之使无耳。人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,是谓拂人之性;好之不惟损德,且以杀身。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,是还吾性中所有,圣人复起,亦得我心之同然,非失德也。… …王道本乎人情,焉用此矫清矫俭者为哉?”(《闲情偶寄·颐养部·行乐第一》)

五、房事的道德原则。

《肉蒲团》第一回说:

“或逾墙而赴约,或钻穴而言私。饶伊色胆如天,倒底惊魂似鼠,虽无人见似有人来。风流汗少而恐惧汗多,儿女情长而英雄气短。试身不测之渊,立构非常之祸,暗伤阴德,显犯明条,身被杀矣。”

李渔也认为好色要讲道德,但李渔强调的道德原则并非是要人做那种坐怀不乱的道德君子,而是服务于享乐的最终目的,这种道德更像是对好色行为的基本安全规范。

因为李渔认为,房中之妙境全在心理上的放松,谓之“莫愁”。

李渔在《十二楼·鹤归楼》中说:“才知道云雨绸缪之事,全要心上无愁,眼中少泪,方才有妙境出来。世间第一种房术,只有两个字眼,叫做‘莫愁’。”因此,“或逾墙而赴约,或钻穴而言私”的行为逾越了道德的界限,会使人惊魂似鼠,不能获得房中之乐,甚至带来杀身之祸,为害甚惨。

《肉蒲团》中的未央生就是追求新鲜刺激而招祸的典型,典型的自私缺德,正是李渔所反对的性行为。


 

六、理解女性的性心理,尊重女性的性权利。

《肉蒲团》第三回,权老实的妻子艳芳,对性事有着自己的看法:

“尝对女伴道:‘我们前世不修,做了女子,一世不出闺门,不过靠着行房之事消遣一生,难道好叫做妇人的不要好色?’”

艳芳原配是个童生,有才有貌但却性功能不行,结婚不上一年就被艳芳榨干而死。

后来,艳芳择夫就舍虚而取实。不要才貌,单选精神健旺,气力勇猛的以备实事之用。

《肉蒲团》第十四回,未央生撇下妻子玉香外出寻欢,玉香心中着实懊恼:“他既走得邪路,我也开得后门,就与别个男子相处也不为过。”

此外,香云、瑞玉、瑞珠、花晨姐妹争与未央生同房,互不相让,最后竟一同妥协,挨班轮流侍寝。

李渔戏曲《凰求凤》中也有几女争一男的情景,才子吕哉生被一群烟花姊妹“倒嫖”,吕哉生的园丁描述说:“每到一晚,定有几个进门,都说别人嫖得,我就嫖不得?”

在李渔看来,这些女子对欲的追求是合乎人情的,即使有违道德,也是可以原谅的。

李渔的词作《花心动·心硬》就表现出了男女平等的意识,他直指礼教的不平等,凭什么“女戒淫邪”,而“男恕风流”?

这当然不意味着李渔就是彻底的男女平等主义者,但他常能从女性的心理出发,生动描述女性的性心理,并对女性的性要求给予同情与理解,这是事实,当然也为那个时代所不常见。

如此,他在《肉蒲团》这样不署名的小说中大胆描写女性的性要求、性心理就不会奇怪了。

七、由邪入正的创作理念。

很多人都把《肉蒲团》视为小黄书,但它的创作宗旨却是为了戒淫防纵欲。

《肉蒲团》开篇谈到创作缘由时说:“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,要为世人说法,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,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。”

可是为什么要从纵欲开始写呢?

作者解释道:“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动他,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时,忽然下几句针砭之语,使他瞿然叹息。”“又等他看到明彰报应之处,轻轻下一二点化之言,使他幡然大悟。”

李渔也认为时人怕读圣经贤传,喜看稗官野史。最好的方法就是因势利导,使之由邪入正,由风流导入道学。

李渔是否成功很难界定,但至少他真的在作品中这么去做了,他的好友杜濬称赞:“不道学而能劝化人者,从古及今,止一笠翁而已。”

 

八、知足常乐。

李渔主张一夫多妻,其本人就是妻妾众多。

尽管李渔在如何处理妻妾们争风吃醋的问题上很有经验,尽管老婆这事儿多多益善,但他还是主张知足常乐。

《肉蒲团》第二回布袋和尚说:

“无论佳人可得不可得,就使得了一位,只恐这一位佳人额角上不曾注写‘第一’的两个字。若再见了强似他的,又要翻转来那好的。”

这段话阐明了一个道理,即事物都是相对的,人的欲望也是无止境的。

即如佳人而言,“好”也是相对的,从来没有“第一”之说。

李渔也在《闲情偶寄·颐养部·家庭行乐之法》说了一个小故事与布袋和尚的话可谓异曲同工。

这个故事说,有一个男人嫖尽了家财,妻子实在无法忍受而请求离开。

面对这个糟糠一样的妻子,男人说,走就走吧。

妻子换了一身新衣并打扮了一番,男人顿时发现这时候的妻子美丽极了,比以前嫖过的任何一个妓女都要好看,可为什么以前就没发现呢?

人若是无休止的追求新鲜感,则种种堕地狱之事从此出矣。

反之,如果收其妄念,知足安命,则会得到快乐,如上天堂一般。

李渔说:“故善行乐者,必先知足。”

这正是李渔享乐哲学的精髓。

九、调教女人及其他一些性癖好。

《肉蒲团》第五回,未央生与赛昆仑讨论妇人的老实与风流,未央生道∶“这个不妨。妇人家的风情态度可以教导得来。”

未央生之所以敢说这话,那是因为他确实成功地把一位思想保守的闺门小姐调教得颇知情趣。

李渔对此甚至更有发言权,因为他经营着一个戏班,每天都在干“调教”及“角色扮演”的事。

李渔的《闲情偶寄·声容部》就是一篇女性声容教育专论。

李渔说:“不必佳人,凡女子之善歌者,无论妍媸美恶,……但须教之有方,导之有术,因材而施,无拂其天然之性而已矣。”(《习技》第四)

李渔的戏班子非常有名,为他赚了很多钱,专业的“调教”自然是成功的前提。


 

十、李渔何以成为李渔?

最后说说李渔为什么会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极品“淫”才,也解释一下为什么很多人怀疑只有李渔才会“自暴自弃”干得出写《肉蒲团》这种为正派文人所不齿的事来。

小说、戏曲本身就是“末技”,尽管有很多文豪级人物也会写,但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公开销售。

在那个时代,经商本身就是上不了台面的低贱,李渔还有自己还有戏班,整日与戏子混在一处,表演的都不是什么伟光正的作品,可谓庸俗、低俗、媚俗。

李渔在给好友的信中评价自己的行为:“弟则巴人下里,是其本色。非止调不能高,即使能高,亦忧寡和,所谓‘多买胭脂绘牡丹’也。”

此语实为李渔自我的定位,他是一个清醒地认识了自己,并且坦然处之的世俗中人,因此有学者评价李渔是“一个没有什么大志的最普通的小人物”。

李渔这样的全才型的人物古今中外罕见,其实他不是没有大志向,也不是写不出高雅的作品,他不写只是因为这种作品变现效果差,他还尝试过隐居,终于在其不惑之年因生活困苦而转型,彻底地“沦落”为一名“流量”写手。

与很多传统知识分子一样,李渔有过科举做官的理想。

他在十九岁第一次参加考试便中了秀才,李渔自己也很满意,可随后的一次却没中。

本来这也不算什么,直到崇祯十五年,李渔再次准备赴杭州应试。

这是大明朝最后一次乡试了。

不曾想受战乱影响,去路受阻,李渔只好返回。

此后便是漫长的明清易代战争,李渔经历了受异族辖制、剃发、兵焚、乱离的现世苦难。

战乱基本平定后,李渔回到了故乡,希望可以隐居。

李渔以识字的农民自诩,可他并不会耕种,很快便坐吃山空陷入贫困。

既然已经心灰意冷不愿参加清朝的科考,总得找个路子谋生吧。

李渔品尝过生存的艰辛,此时的他对挣扎生存的人们没有什么高标准的道德要求。

更何况连头都剃了,这是多么大的羞辱!

如果连这都能忍,混口饭吃而已,还要什么装逼的脸面呢?

别人笑我太疯癫,我笑他人看不穿。

反倒是一些批评他不正经的同时代汉族知识分子让人感觉好笑,这其中不少就有在清朝做官的。

而且写男女风情故事在那时候不算什么禁忌,至少在清朝初年,社会思想虽然不及明末那么放纵,倒也不保守。

无论《肉蒲团》是不是李渔写的,他能够理解人生的痛苦,并鼓励理性的享乐就是值得尊敬的。

至于写点小黄文、排演几出小黄戏养家糊口,只能这样评价李渔的行为:“闲来写就青山卖,不使人间造孽钱。”

(本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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